(原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至2024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收入虚增利润;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总计对公司罚款20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从80万元到650万元不等。李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自2025年5月30日起停牌。公司所有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