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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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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和1人因退休,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19元/股;1名退休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1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22,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8,041,841股变更为268,019,841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人民币22,000元,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8,041,841元变更为268,019,841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及申报方式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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