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遇特定情形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至少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资本变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证券及重要文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落实,董事会每半年汇报决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