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核查意见。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华泰联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