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总股本114,768,47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78,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00,123.79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公司已实际回购2,378,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不变。以2025年5月12日收盘价33.79元/股计算,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3.677元/股,虚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107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3.6793元/股,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