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0日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前20天或15天发出。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