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讨论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应载明讨论事项、意见依据、合法合规性等内容,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条件。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