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点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等11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1人,代表股份192,38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65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