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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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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冠城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黎曦女士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冠城大通”。近日,薛黎曦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2月期间,薛黎曦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股票,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构成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违法行为。同时,薛黎曦作为冠城大通董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冠城大通股票,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构成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拟决定: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大通的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大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薛黎曦具有主观恶性较小、配合调查、愿意认错认罚等情节。

本次行政处罚仅涉及薛黎曦个人,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不涉及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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