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城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黎曦女士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冠城大通”。近日,薛黎曦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2月期间,薛黎曦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股票,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构成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违法行为。同时,薛黎曦作为冠城大通董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冠城大通股票,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构成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拟决定: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大通的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大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薛黎曦具有主观恶性较小、配合调查、愿意认错认罚等情节。
本次行政处罚仅涉及薛黎曦个人,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不涉及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