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相关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ESG目标和理念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ESG目标执行,审阅ESG相关披露文件并向董事会报告,识别与评估ESG领域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与ESG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制定ESG愿景、目标、策略及架构,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项目进行评审,做好决策准备。议事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及保密义务等内容。本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