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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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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受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奥股份”)委托,对其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核查期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了新奥股份股票,如吕战凯、苏海静、张海泉等,均承诺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相关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此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核查期间也存在买卖新奥股份股票的情况,两家机构均表示其交易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操作,与本次重组无关,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核查范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未买卖新奥股份股票。本所律师认为,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新奥股份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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