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山金融大厦18层召开,由董事长黄文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22人,代表股份586,429,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20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确认2024年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议案均获得超过半数的赞成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