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审查资格、提出建议等步骤。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