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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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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5月至2025年3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并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9月27日,公司调整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79元/股。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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