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0368。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在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收市后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持股数97,703,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45%;网络投票股东共223名,代表股份820,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98,490,538股,反对21,100股,弃权12,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9%,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