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批准与授权:自2021年6月至2025年3月,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个议案,包括草案修订、授予、回购注销等。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49,602股。
回购数量与价格:回购数量为149,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8%。回购价格因历次权益分派调整为2.7998元/股和4.02元/股,回购价款总额为463,738.8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法律意见:国浩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但仍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