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孙晓伟、李治国、石建宾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他们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他们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