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多名股东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22,256,832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55.50%)。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由HUANG RAN变更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徐良。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需累计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说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