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铁”)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国中铁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授权董事会处理回购事宜。2025年3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共计85.6199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成为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人员,3名因不能胜任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或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范围。回购价格方面,2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2.944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3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2.944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