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通知,明确了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议题。
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7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7日的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由董事长罗阳勇主持,共有186名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308,282,24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42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8,103,944股(99.9422%),反对130,200股(0.0422%),弃权48,100股(0.0156%)。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03,944股(92.1875%),反对130,200股(5.7049%),弃权48,100股(2.1076%)。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