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发行价格为6.24元/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锁定期为18个月。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变集团持有发行人14.77%的股份。报告期内,公司组合式变压器及油浸式变压器收入持续增长,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38%、17.51%、19.81%及19.11%,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因客户和供应商结算周期错配及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长,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因订单需求增加及备货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主要通过业务代理模式获取订单,业务代理费及代理销售服务费占比分别为71.78%、74.59%、75.07%和80.69%。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业务代理商获取的订单占比分别为91.25%、93.91%、85.77%和85.01%。公司现任董事林由撑兼任浙江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转让了持有的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不存在相关贷款的潜在赔付风险。三变集团与乐清电力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乐清电力已减持全部股份。本次发行旨在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资金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