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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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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25日13:30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召开,董事长蒋育翔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9:15-15:00。

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8日发布,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共有1,147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代表5,523,17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862,717,608股(99.87%),反对5,119,563股(0.13%)。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5,263,943股(92.73%),反对5,117,563股(7.27%)。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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