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谢秉昆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99.4219%;2)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同意99.8643%;3)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99.4961%,关联股东谢秉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