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511,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95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于前者,同意104,466,563股,反对44,441股;对于后者,同意104,467,063股,反对43,941股,两项议案均无弃权票。中小股东对两议案的同意率分别为99.5426%和99.547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