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燃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1月16日发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86名,代表股份2,230,089,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7.5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阳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28,317,319股(99.9205%),反对1,291,150股(0.0578%),弃权481,400股(0.0217%)。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