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报告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02,940,829.76元。
《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监事履职情况确定薪酬。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在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