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5.8386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新材料技术研发等领域。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强调同股同权同利原则。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重大决策,如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财务报告、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