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订《新奥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订《新奥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能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