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持有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爱卓科技成立于2005年,主营业务为汽车覆膜饰件、汽车包覆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C36汽车制造业”下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创业板定位。爱卓科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研发创新体系,业绩成长性良好。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爱卓科技同属汽车零部件行业,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宽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矩阵的单车价值,符合上市公司战略目标。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4.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相关规定。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