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事务所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包括2022年3月、2023年3月及2024年3月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2023年3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4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5年1月20日,深交所同意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超研股份”,证券代码为“301602”。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364,080,192元,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42,832.9638万元,不低于3,000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其向深交所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