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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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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15万股,占预留授予股份总数的19.69%,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4日,登记日为2021年1月25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24日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0.21%,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7.52%,现金营运指数为1.09,均超过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同意解除限售,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也出具了肯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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