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确保经营目标实现,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旨在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达成。
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及业务类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和外籍员工。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要求,具体目标逐年递增。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内部制度实施,根据个人年度绩效总得分确定归属比例,分为100%、80%、50%和0%四档。
若公司和个人层面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获得相应限制性股票;否则,未达标部分作废失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依据,且允许被考核者申诉。考核记录归档保存,保密管理。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