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天霖))
李天霖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同意由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并公开声明和保证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声明内容包括:
- 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参加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被市场禁入,未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 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六年,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
李天霖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性,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和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