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奉兴))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奉兴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并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
此外,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也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