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多项承诺。主要内容包括: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间接股东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回购股票或增持股份。
信息披露真实性: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存在将依法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公司承诺通过提高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加强管理、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等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关联交易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允,并及时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