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1.12%股权转让给金川集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金川集团签署《股份回购减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减资价格依据金川集团经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评估值为9,280,853.57万元,回购减资价格为4.04元/股,标的股份对应的回购减资对价共计1,040,399,703.50元。
回购减资对价分三期支付:
第三期:第二期支付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支付40%及相应利息。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协议义务,均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金川集团未按时足额支付回购减资款项的,应付未付款项应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自逾期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