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4年修订)
-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 主要内容:
- 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基本信息。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在上交所网站进行公告。
- 违反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 生效与解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