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版))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邢雅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守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90,580.25元,母公司净利润-20,290,434.9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1,429,883.92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本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是 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曙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0 月 1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公司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曙光汽车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其承担担保责任。经公司调查,上述担保行为系原实际控制人个人行为,并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 2023年 2月 11日披露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取全额保证金,公司违规担保风险已解除。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8月 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1号)。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