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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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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于2024年12月12日至13日对厦钨新能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

核查意见如下: -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信息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厦钨新能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本持续督导期间,厦钨新能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厦钨新能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相关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厦钨新能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经营状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厦钨新能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厦钨新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厦钨新能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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