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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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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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投资总额47,245.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47,245.0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3,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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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将原“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备用的1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暂缓建设,变更后原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35,745万元,其余募集资金11,500万元变更为建设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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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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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35,745.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158.46万元,利息收入2,180.99万元,应节余募集资金2,600.94万元。
- 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11,5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666.59万元,利息收入2,180.99万元,应节余募集资金2,600.94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额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000.00万元,无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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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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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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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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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0.94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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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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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更改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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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 董事会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