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67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潘光文先生因公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独立董事王尚敢先生因会议冲突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薛涛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任齐丽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长唐福生先生提名齐丽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即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认为齐丽品女士符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齐丽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关于聘任齐丽品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本公司现任总法律顾问牛波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代总经理周敬东先生提名齐丽品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即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认为齐丽品女士符合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齐丽品女士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关于受让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受让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本公司董事唐福生先生、安品东先生、王永威先生和潘光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的议案 按照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对《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内容,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规范履职程序、提升决策质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万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主业发展,根据上级国资管理部门《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工作,公司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H股公告”。本公司董事唐福生先生、安品东先生、王永威先生和潘光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