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恩辉 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丹城象山港路 11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一致行动人):郑宏舫 住所:上海市龙漕路 200弄 28号宏润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 3(一致行动人):尹芳达 住所:上海市龙漕路 200弄 28号宏润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 4(一致行动人):何秀永 住所:上海市龙漕路 200弄 28号宏润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 5%以上。
签署日期:2024年 12月 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宏润建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宏润建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宏润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102,500,000股增加至 1,237,270,88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47.28%被动稀释至 42.13%,变动比例为减少 5.15%。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1,265,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34,770,889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 1,237,270,88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认购。经过被动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521,265,14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2.13%。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