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 2024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 2024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024年 3月 16日至 2024年 3月 25日,公司内部就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 2024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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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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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 2024年 5月 10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9,092,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9,546,302元(含税),转增39,637,04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38,729,64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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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16.79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151.6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30.62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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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2024年 11月 29日。
-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名激励对象授予 17.22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6.7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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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条件:公司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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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 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确定、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