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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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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 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客户家数:706家 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1人次、纪律处分 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弋守川,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金东伟,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天元宠物、甬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年。容诚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审慎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且对本次拟变更确认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查阅天健相关资料文件,对天健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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