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971,791.91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506,770.29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诸暨年产 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21,529.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7,751.6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301.64万元。 2. 珠海年产 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7,979.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911.7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21.77万元。 3.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5,987.3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987.3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27.25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年 11月,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年 11月。 2. 延期原因:受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较为谨慎,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安排,投资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重新论证情况 1.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构建定制化 MES系统推动制造升级,提高生产管理和运营的效率,增强各环节的生产把控及质量控制能力。 2.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行业信息技术的成熟、公司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等因素,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