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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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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2.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3.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应包括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

  4.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5. 第三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检查公司财务;
    •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解任建议;
    •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
    •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6. 第四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 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要求公司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审查和签署有关监事会的文件。
  7. 第五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
  8. 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9. 第七条:监事承担以下责任:

    •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 按时出席监事会会议;
    • 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维护公司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对因过错导致的公司损失承担责任。
  10. 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11. 第八条: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12.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13. 第十一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定情况下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4. 第十二条: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提交书面提议。
  15. 第十四条: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全体监事。

  16.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17.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18. 第十七条:监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19. 第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讯方式表决。

  20.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

  21. 第二十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22.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的表决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23.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24. 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

  25.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专人负责记录。
  26. 第二十四条: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真实情况。
  27. 第二十五条: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8.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29.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决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其执行。
  30. 第三十条:监事会联系人负责跟踪了解决议执行情况。

  31. 附则

  32.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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