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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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2点 4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20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3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2 | 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3 | 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4 | 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 | 选举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3 | 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01 | 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3.02 | 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人、独立董事 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沈熙 3、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4、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号 5、邮箱:service@xtydj x.com
六、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