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 2024年 10月 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 独立董事应当分别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