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威远木业62.5%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威远木业 62.5%的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的公告
1、公司拟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承债式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木业”)62.5%的股权,同时转让的债权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达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威智能”)对威远木业的债权。该事项已经取得威远木业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威远木业的股权,威远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2、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威远木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年 8月 31日,威远木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631.8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231.85万元。公司参考评估结果,拟以 0元转让威远木业 62.5%的股权,以 2024年 8月 31日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威智能对威远木业的全部债权余额为首次挂牌底价。截至 2024年 8月31日,母公司对威远木业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9,890.00万元,母公司及达威智能对威远木业的应收货款余额为 4,497.53万元,合计债权余额为 14,387.53万元。综上,公司拟以 14,387.53万元作为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首次挂牌底价。
3、因威远木业 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5,998.20万元,对公司合并层面的影响为-3,748.87万元,占 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 131.87%,故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是否能够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手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挂牌结果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为顺利推行此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中心的市场化选择、对接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威远木业的股权,威远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9,890万元,此项财务资助余额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公司子控股公司安徽达威华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000万元,此笔财务资助款威远木业计划通过申请银行借款予以偿还,预计在 11月30日前可偿还完毕,故不纳入本次交易范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威远木业提供任何担保。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6、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威远木业62.5%的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另外,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均为全票同意获得通过。
7、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威远木业股权和公司对其的债权,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处置不良资产,聚焦化学品主业以提升盈利能力。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威远木业股权,威远木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