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04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张健先生、陈智斌先生、张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保荐代表人李伊楠先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思明区变更至厦门市湖里区。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林兰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5. 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